English

最低消费将淡出北京饮食业

1999-08-24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本报讯(记者 贺文华) 9月1日,对于在北京的饭店用餐的顾客来说,也许是个节日。因为从这天起,存在了十几年的最低消费将被明令禁止,花多少钱吃饭终于成了消费者自己的事。

记者从北京市商委获悉,将在9月1日生效的《北京饮食业实施经营服务规范化管理的有关规定》第55条明确指出,“经营者应当遵守公平、自愿的原则,不得强行销售、强行服务,不得设置最低消费,强迫消费者接受其规定的价格及其他不合理的条件。明示包间使用收费标准,消费者有权拒绝交付标明的价格之外的费用。”长期以来,最低消费在北京不少高档饭店、迪厅存在着,俨然是条不成文的规矩,但消费者对它的反感一直有增无减。

为了解北京的饭店、酒楼、迪厅对此有何反应,记者作了随机采访。一位五星级酒店经理的意见很有代表性,“取消最低消费肯定会影响酒店的利益,如果没有消费的下限,我们这么高的成本恐怕很难赚钱。但我们会执行这个规定,再做其他努力来搞好经营。”一位迪厅经理则认为“这是个大趋势,我们两年前就取消了最低消费,让顾客随意、自愿消费,充分尊重客人的意愿会吸引更多的人。”还有一种意见认为“高档饭店取消最低消费和迪厅不同,两者承受的压力是不一样的。饭店能否顺利发展还要受市场和时间的检验,目前不好下结论。”

据有关人士介绍,最低消费是短缺经济时代的产物。之所以能大范围地存在是当时公款消费的支撑。它保证了经营者的利润。在同行业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,最低消费不再是赢利的“金钥匙”,反而还会失去顾客。

北京市商委行业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同时指出,出台该《规定》有利于形成以信誉为核心的市场竞争,杜绝欺诈行为,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此项管理市场的政府行为并不是要损害商家的利益,考虑到高档饭店的环境因素、服务水平等软件、硬件的高投入,包间使用费仍然存在,但饭店事先必须向消费者明示价格,以便选择。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